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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話說N年前(屈指一算,約十多多多多多年吧),正值青春少年,應當好好揮灑色彩的年紀,可是,在那個年代,仍舊是「萬般皆下品,唯有讀書高」,不需要多想,不需要多說,只要認真讀書,參加聯考,考所好學校就行,因此,我也是雖然被田的昏天暗地,但依舊瘦骨如柴,頭昏眼花的鴨子之一(也因此,台灣的教育被稱為填鴨式教育)。

  那時候的學生都知道,一天是八節課加晚自習,一個星期加起來平均只上三天課的時間,其餘加起來的四天是考試加打學生,那才叫做陷在水深火熱中的苦難同胞,國中、小常出現的八股文章中,其實該被解救的不是對岸的大陸同胞,而是不知是拒絕聯考還是被聯考拒絕的我們;有時想想,如今不論是大學指考或國中基本學測,其落榜率比當年的錄取率還低,那時候落榜或對成績(錄取學校)不滿意的話,理智一點的會選擇準備東山再起,感情比較脆弱的,大概就選擇陶淵明的「歸去來兮」(乾脆去死),其實,真的太不值得了,如果這些人活到今日,看到現在的升學情形,真不知會作何感想。

        廢話少說,那時候的我也是十分積極的準備高中聯考(基本上,有百分之六十的成份是被逼的,諸君替我想想,在那惡劣、無人性、慘無人道、殺人不償命、吃人不吐骨頭的環境中真的喜歡唸書的有幾個?),所以在學校的時間比在家來的多,更別說我會出現在其他的地方,但怪事就在這裡,有人竟然在非學校、非我家的公共場所看到我......想想,頗為令人毛骨悚然。

        事情是這樣的,那時候,我親愛的老媽是在某一所經政府立案的私人幼稚園工作,也做了許多年,因此孝順的我,在有閒暇時會去探探班順便幫點忙,這麼優秀的青年會吸引目光、引人注意那是當然的,令人記憶深刻更是不在話下。正所謂不遭人嫉是庸才,另有話說天妒英才,所以即使我不犯人,但卻常會被犯,因此也就習以為常。可是,第一次遇見如此離譜的。

        酷熱的夏天,對考生而言是耐力、體力、智力及自制力的考驗,為了美好的前程(那是大人說的,換句話說就是大人所認定的理想的好學校),莫不犧牲大我,完成小我,應該是快快樂樂的出遊、聯誼、把美眉的時間,硬是壓抑年輕人的衝動,把自己關鎖在教室中,聽著老師春風化雨、口沫橫飛、為人師(失)表、悟(誤)人子弟;而自己呢?想到親愛的老爸、老媽為了他們的孩子們辛辛苦苦的賺錢,讓我們受教育,拉拔我們長大成人(覺得好像在說奧斯卡金像獎或諾貝爾獎的得獎感言),當然不能辜負父母的一番苦心。所以,在怎樣我都要忍耐、忍耐再忍耐,決不稍負全家對我的期望。

        萬萬想不到,當我拖著疲憊的身軀,駝著一身的勞累回到我可愛的家庭時,卻聽到一個晴天霹靂的消息:居然有人看到我出現在我親愛的老媽所任職的幼稚園中,而且還玩水玩的不亦樂乎,而且又不聽勸阻。我親愛的老媽信誓旦旦為我辯解,說我絕對不可能於此時出現在此地,但對方卻也指天畫地、言之鑿鑿說那個人就是我,一場比立法院更加精采的攻防戰就此出現,氣的我親愛的老媽差點為此事辭職不幹(母愛真是偉大),但仔細想想,孩子們大的還要讀書,小的還要奶粉,還是忍耐點繼續待下去唄(母愛實在偉大)!

        而最感到不可思議的人還是我,萬萬沒想到,讀書真的有用,因為在不知不覺中,我居然練成了分身,而且還在我不知不覺中,我的分身代替我去享受一個下午的潑水節。唉,為什麼不是我的分身在教室呢?啼笑皆非、欲哭無淚、求告無門、叫天不應、叫地不靈~奈ㄟ阿捏!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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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yisaiah11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