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養純全的動機劉亦文

有個富翁舉辦了一個標新立異的派對。他將家中的游泳池放進鯊魚、梭魚和其他有攻擊性的魚類。然後對來賓們宣佈,若有人願意接受挑戰,從泳池中游過,就可以從三種他所提供的獎賞中任選一個:一棟森林別墅,兩人免費環遊世界或得到他產業的一部份。

 

宣佈才剛說完,一片水花濺起,只見一個人飛似地從泳池一端游到另一端,跳上岸來。富翁對這位勇士說:「你的表現真的是令人佩服,你要那一個獎賞,說吧!」這位「泳士」板著臉回答:「現在我不想要什麼獎品,我只想知道到底是誰把我推進游泳池的!」

 

笑話歸笑話,假如現在我們很同情這位從「死裡逃生」的「泳士」,想替他討回公道,找出推他下水的人,盤問個清楚。可是再想想,不禁要問:誰的動機更詭詐?是推他下水的那個人,還是設計這一切的富翁呢?

 

存乎一心
資訊時代的來臨,人與人互動速度與頻率的急速增加,迫使我們必須面對一個事實:一個思想意念或創新,可以提升無數人的生活品質;但是一個報復意念或無心之過,也可以輕而易舉地摧毀無數的家園。

 

一個無心送出的電郵病毒,可以摧毀數以百、千的電腦和其中的資料文件,但刻意加害與人的病毒軟件之傷害力可遍及全球。一般人雖不存後者的動機,但也不能在犯了前者之過後不向親友道歉。一個出國公幹無意中感染了發燒咳嗽的人,只想早些上飛機回家休息,但誰知一飛機的人都成為SARS的帶菌者。一個政府在知道SARS的流行病之恐怖後,卻對世界的關注不予理會,封鎖媒體卻不封鎖病毒,上千人在短短半年中死於SARS。無心和有意的動機,不可不慎查。

 

在一個幾乎完全開放,社會約束力非常有限的資訊時代,你不認識我,我不認識你,但我們的生命卻又息息相關,每個人的道德責任感,行事為人純正的動機,成為維繫社會安全與進步的重要關鍵。

 

道德行為與動機培養
在過去三十年中,透過許多行為教育學家的努力與研究,使我們對一個人的道德行為發展不同的階段有更多的認識和瞭解。其中以匹雅傑(Piaget)和柯伯格(Kohlberg)的研究成果最為人所知。

 

根據柯伯格(Kohlberg),道德行為的發展依年齡可分成三個時期,在這三個時期中又可以再細分兩個階段。在每個階段中,根據這個階段的道德認知能力,可以推斷出在這個階段的人行為動機的來源。

 

道德觀未形成期時期-這個時期大多是4~10歲的孩童的道德標準。根據統計,大約有9%成人的行為標準仍停留在這個時期。這個時期的明顯特徵分別為:

 

1、他律(相反於自律):他們做事情的標準是根據他人的規定來決定。若會得到懲罰,就不可以做;相反地,若會得到獎賞,就可以做。因此做事的動機完全根據後果來決定。這個階段又被稱為「順從與懲罰」。

2、個人主義:利益交換當事情對自己有好處時,就會去做。「對」的定義就是公平,你怎麼待我,我就怎麼待你。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。但他們所謂的公平只是齊頭式的平等。因此做事的動機根據利己與公平。

 

具社會(傳統)道德觀念時期-這個階段是大多數10~13歲的青少年會達到的道德標準。已開始具有抽象思考的能力。這個時期的明顯特徵分別為:

 

1、注重人際關係和歸屬感:這階段又稱為「好男孩/好女孩」,因為他們喜歡討好別人,非常注意自己在群體中的形象。開始有同理心,也懂得尊重別人的重要。「若要人怎麼待你,就要怎麼待人」是這個階段的人生黃金定律。大約有31%成人的行為道德標準也在這個階段。

 

2、責任感和社會秩序的維持:這個階段會從「假如人人都如此……」這個角度來看事情。他們認為一個人要得到別人的尊重,必須展現相當程度的努力去爭取。將社會利益置於個人利益之上,注意在所屬的社會團體中,自己應盡的義務與對執政掌權的尊重。行事動機以能維護大局為考量。大約有49%成人的道德標準是在這個階段。

 

超越(社會)傳統道德觀念時期根據研究,一個人至少要超過13歲以上才會進入這個時期,但事實上有相當多的人一輩子也達不到這個程度。大約只有11%成人的道德標準會達到這個階段。

 

1、注重基本人權的保護:在階段四的人認為社會穩定是最重要的,但在階段五的人認為一個穩定的社會不一定是個好的社會。一個極權的社會也可以是一個穩定的社會。當生命與自由受到威脅,或看到社會中有不公平的地方時,不管社會中多數人怎麼想,他們會運用個人的努力去影響社會。因此這個階段的人行事為人動機在維護最多數人的權益。

 

2、個人道德良心:在這個階段的人,行事為人基本上是根據於內心的道德標準,若不如此,他們的良心會不安。使徒保羅就曾說:「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,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」(林前九:16)對這個階段的人而言,他們行事為人的標準已在律法之上。聖經中,使徒保羅稱這種人為真正自由的人,「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;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無論何人,不要求自己的益處,乃要求別人的益處。」(林前十:2324)這個標準也正是現代品格教育的最高標準。

 

成功的範例
包爾和瑞默爾(Power and Reimer)1979年曾在一所高中對180名學生做過一項品格教育的試驗。這些學生大多數的道德感都屬於個人主義,利益交換階段,他們認為偷東西是個人的事,一個人會偷東西,別人也不能怎麼樣,只覺得很不幸,他是個小偷。包爾和瑞默爾透過小組討論的方式,將同理心、別人的想法和感受列入討論的內容,並且鼓勵他們每個人都發言,因為每個人對團體而言都很重要。

經過一年的時間,這些小組認為偷竊是一件會影響大家的事,並且慢慢發展出一種互信和互愛的關係。這些學生的道德感可以說全部進入第三個階段。

 

運用原則
有許多教會、團體及學校等在推行有系統的品格教育上都已有相當的經驗與成果。許多有智慧的父母,雖不一定熟悉品格教育的過程,但卻按著聖經的教訓,以榮神益人為原則,陪伴孩子們走過成長的過程,適時地給予行事為人的引導,就將看到孩子們如同詩篇中所描述的美麗圖畫,呈現在眼前:「不從惡人的計謀,不站罪人的道路,不坐褻慢人的座位;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,這人便為有福。他要像一棵樹,栽在溪水旁,按時候結果子,葉子也不枯乾。凡他所作的,盡都順利。」(詩一:13

 

如果父母在家中,或教會在小組中願意根據「道德行為發展階段」去嘗試實施品格教育,在此提供您幾個基本的運用原則:先確認孩子、學生或個人目前所在的階段。提升的目標以每次提升一個階段為原則。例如:孩子在他律的階段,行事以賞罰為原則,就鼓勵他作一些自己覺得是好的事情,看看結果如何。目標在提升孩子從完全以別人的標準為行為的準則,進入到自己能分辨是非好壞(自我中心)。待他能分辨是非好壞後,再鼓勵他進入到「若要人怎麼待你,就要怎麼待人」。以此類推,切勿心急,一下就希望三級跳,反而會弄巧成拙。

 

單方面的說教方式在品格教育中可說是毫無效果。讓孩子或組員在小組中實際參與討論,不但有助對自我的認識,在小組的討論中,透過不同人的說法,容易培養同理心,效果更好。

 

動機純正的來源
眾所周知,即使一個人有最高的道德標準,有良善的動機,卻不一定每次都能行得出來。如何能在生活中自然流露出愛心,需要信仰的力量,生命以討神的喜悅為目的,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;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、純全可喜悅的旨意。」(羅十二:2

或許有人會說,雖然有道德判斷能力不代表就有道德行為能力,但若欠缺道德判斷能力,就幾乎不可能有道德行為能力。品格教育的重點與目標在提升道德判斷能力,一般而言,道德判斷力越高,的確越能保持較高的行為標準。

結語
以「基督的心為心」為我們行事為人的動機,可以說是每個基督徒人生的目標。如何能在e世代幫助下一代建立優美的品格,同時也鼓勵自己在所處的環境中成為光和鹽,需要靠大家一起努力。或許就從有系統的品格教育著手,來彼此建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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